赋权后,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转让、实施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取得的收益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详见《河南科技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管理办法(试行)》)
以转让、实施许可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在赋权申请获得批准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与成果完成人、受让方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并进行备案。
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在赋权申请获得批准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对赋予成果完成人所有权的科技成果进行所有权变更,将所有权变更为河南科技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