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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09日 08:26  点击:[]

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入库企业拟于2023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一年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查账征收;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应拥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

(五)企业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上年度有一定的研发投入;

(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二、入库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按照“企业申报、县区遴选、市级备案、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入库遴选。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入库条件开展入库遴选工作,将符合入库条件且尚未入库的企业纳入高企培育库。

(二)动态调整。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对2022年已入库的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已认定高企或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应调整出库,尚未认定高企且符合入库条件的纳入2023年培育库。

(三)遴选备案。高企培育库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的方式,各县区科技部门分批次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备案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邮箱。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月20日,后续批次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洛阳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        电话:63910358

培育库备案邮箱:       lykjjkjqyk@163.com

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        电话:65500588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电话:65258809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备案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提前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奖励申报基础性工作和征集河南省科技奖励提名项目(人选)意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报送2023年度5G重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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