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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科技成果赋权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科技成果完成人可向学校提出赋权申请,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科技成果完成人提交《河南科技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申请表》;

(2)科技成果转化意向书或转化方案(赋权时已有转化意向的,提交该材料)

(3)拟赋权重大职务科技成果或作价投资的科技成果由学校赋权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项目评审;

(4)拟赋权的重大职务科技成果或作价投资的科技成果需经校长办公会通过;

(5)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对审核通过的赋权成果进行不少于15日的公示;对于已有转化意向的成果可以同时进行转化公示;

(6)签署赋权协议(已经进行转化公示的,可同时签订转化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赋权后三年内未进行转化或作价投资的,成果完成人需书面向学校说明情况,由学校决定是否继续赋权或收回该职务科技成果。